珠海市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资格审核
一句话概括,主要涉及五点内容:合法稳定职业认定、合法稳定住所认定、居住证有效期认定、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学籍认定。具体来说▼
01年限截止时间:
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
02社会保险年限审核:
社会保险年限审核: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医疗和养老两个险种)缴费年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予以认定。
03居住证审核:
居住证审核: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2019年起,居住证办理地点在珠海的,不需要去派出所打印居住证历史记录清单。
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04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珠海市(含省社保)的:
由报名点录入并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认定,随迁子女无需个人办理。经初审无法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的,仍需随迁子女按各区的要求到相关审核部门各自办理。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其他地市(非珠海)的:
由随迁子女或父母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提供相应材料,自行携带《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前往相关地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并将材料在11月26日前提交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05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
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