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珠海各区中小学录取时间怎么安排?什么时候出录取名单?什么时候安排学位?日程安排表来啦!
2026珠海各区中小学录取时间日程安排表
一、户籍生
| 香洲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15日-22日 | 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符合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生名单。 |
| 6月23日 | “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生拟录取结果(此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香洲户籍生)。 |
| 6月23-24日 | 拟录取的香洲户籍生学区安排有误的,到教育局窗口或学校申请复核。 |
| 6月23-25日 | 1、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洲户籍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一轮选报。 2、“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生第一轮选报拟录取结果(按户籍最后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第一轮选报仍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洲户籍学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二轮选报。 3、“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生第二轮选报拟录取结果,仍未能安排的随机派位安排。 |
| 7月10日-11日 | 领取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生分批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8月30日 | 阳光分班。已录取的公办中小学新生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
| 斗门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2日-5日 | 1.6月2日-3日,家长到拟报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资料。 2.6月4日-5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到招生服务窗口(斗门开放大学)提交材料。 |
| 6月18日-26日 | 1.6月18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6月26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
| 8月17日-18日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 8月21日-28日 | 新生注册、入学 |
| 金湾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6月15日-21日 |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特殊保障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复核。 |
| 6月22日至6月23日 | 开通线上选报通道,分流学生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选报周边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
| 6月25日 |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特殊保障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
| 6月27日-28日 | 拟录取的金湾户籍学生、特殊保障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8月29日-30日 | 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 |
| 高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8日-12日 | 公示拟录取的高新区户籍生及享有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名单。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
| 6月17日 | 公布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 |
| 6月27日 | 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6月27日)。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
| 横琴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7月10日-14日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拟录取名单于7月14日前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
| 8月10日-31日 | 由拟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
二、积分入学生
| 香洲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5月22日-7月2日 | 5月22日-7月2日:核查报名入学资料,计算积分。 |
| 7月2日 | 核查情况反馈:“招生系统”反馈非香洲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
| 7月2日-15日 | 复核申请: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公办中小学招生咨询点(或学校)申请复核(期间家长补办的社保、学历、职业资格等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反馈的,均视为有效)。 |
| 7月16日-29日 | 复核积分: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
| 8月3日 | 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
| 8月4日-10日 | 公示拟录取公办学校学生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名单。 |
| 8月11日 | “招生系统”反馈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学生第一批安排结果(此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市内区外户籍学生和积分有房类学生)。 |
| 8月11-12日 | 对第一批非香洲户籍学生公办学校学区安排有异议的,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
| 8月12日 | 第一批未安排拟录取公办学校的非香洲户籍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一轮选报(此轮为未安排拟录取公办学校的市内区外户籍学生和积分有房类学生)。 |
| 8月13日 | “招生系统”反馈第二批非香洲户籍学生(此批次为第一轮选报结果和积分无房类学生首次学位安排)拟录取结果。第二批未安排拟录取公办学校的非香洲户籍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第二轮选报。 |
| 8月14日 | “招生系统”反馈第三批非香洲户籍生拟录取结果和随机派位结果。(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选报次数,以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
| 8月19日-20日 | 积分补录 |
| 8月21日 | 学校公示积分补录结果 |
| 8月24日-25日 | 领取公办学校学位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斗门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1日—7月10日 |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区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
| 7月11日 | 招生系统反馈非珠海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
| 7月11日-20日 |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珠海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
| 7月24日 |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
| 7月27日-28日 |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带全部入学资料到报读学校审核材料。 |
| 7月31日 |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
| 8月7日 |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
| 8月10日-8月11日 |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
| 8月13日 |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 |
| 8月17日-18日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 8月21日-28日 | 新生注册、入学 |
| 金湾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5月23日至7月2日 |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信息,教育局分类整理入学信息,计算积分。 |
| 7月3日 | 招生系统反馈积分入学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
| 7月6日至7月17日 | 积分入学分值核查,如有异议,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积分复核。 |
| 7月28日至8月3日 | 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 |
| 8月5日至8月6日 | 为拟报读学校学位不足的家长开通片区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的选报通道。 |
| 8月7日 | 公布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
| 8月10日至8月11日 | 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情况和个别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
| 8月14日至8月20日 | 公布补录分数线和补录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
| 8月22日至8月23日 |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8月29日-8月30日 | 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
| 高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7月1日-10日 | 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内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
| 7月13日-20日 | 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
| 7月24日 | 公布积分分数线。 |
| 7月28日-8月3日 |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
| 8月4日-7日 | 符合高新区积分入学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积分高低分阶段在报名系统自行选报可报读学校。 (1)第一阶段(具体人员以短信通知为准)报名时间为8月4日9:00-18:00;8月6日招生系统反馈第一阶段报名拟录取情况。 (2)第二阶段(积分低于第一阶段及第一阶段未能安排至拟报读学校的非高新区户籍生)报名时间为8月7日9:00-18:00;8月11日招生系统反馈第二阶段报名拟录取情况。 选报期间可修改选报意向学校,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确认的信息为准。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选报次数,以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
| 8月15日-8月16日 | 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
| 横琴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7月20日-24日 | 积分入学分值核查。 |
| 8月3日-7日 | 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二批拟录取名单于8月7日前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
| 8月10日-31日 | 入学通知。由拟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
三、转学插班生
| 香洲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5月22日-7月14日 | 核查报名转学资料。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整理转学报名信息。 |
| 7月15日-21日 | 公示拟录取插班学生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符合插班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家长,到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申请复核。 |
| 7月21日 | 安排拟录取的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反馈拟录取学位安排,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
| 7月22日-24日 | 未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的拟录取转学插班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选报。7月23日户籍生补报名。 |
| 7月29日 | 反馈补报名香洲户籍生拟录取学位安排。 |
| 8月14日 | 户籍生补报名 |
| 8月18日 | 反馈补报名香洲户籍生拟录取学位安排 |
| 8月24日-25日 | 领取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补报名香洲户籍插班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斗门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 金湾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15日至6月24日 | 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料至招生系统。 |
| 6月25日至7月24日 |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查反馈信息,教育局分类汇总审核转学插班报名信息。 |
| 7月27日-31日 |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特殊保障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复核。 |
| 8月3日 | 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 |
| 8月10日-8月14日 | 符合申报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招生窗口现场申请补报名。 |
| 8月22日-23日 |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
| 高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5月23日-6月5日 | 信息审核 |
| 6月11日 | 反馈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审核结果。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
| 6月11日-15日 | 高新区户籍插班生资格复核申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向区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
| 6月25日 | 公布非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审核结果 |
| 6月25日-29日 | 非高新区户籍插班生资格复核申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向区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
| 7月15日 | 反馈学位安排结果。 |
| 8月15日-8月16日 | 拟录取插班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
| 横琴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5月25日-6月30日 |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以5月22日及之前各部门在册信息核实报名登记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实,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
| 7月24日前 | 合作区招生系统将反馈录取结果及拟录取学校,请法定监护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 |
四、民办入学生
| 香洲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9日-11日 | 公示第一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 |
| 6月12日 | 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并公布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 |
| 6月12日-26日 | 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提交入学资料,确认学位。 |
| 7月1日 | 学校向区教育局反馈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学位确认结果。 |
| 7月17日 | 第一阶段录取未超计划数的学校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向区教育局提前申报招生计划。区教育局重新公布相关学校的招生计划。 |
| 7月24日-8月6日 | 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接受补报名,并同步开展报名信息核查及资格初审。 |
| 8月11日-13日 | 公示第二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 |
| 8月14日 | 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并公布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 |
| 8月14日-8月24日 | 拟录取学生到校现场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 |
| 8月26日 | 学校向区教育局反馈第二阶段学位确认结果。 |
| 8月28日-8月31日 | 仍未取得民办中小学学位的学生进行补报名、补录。 |
| 斗门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7月1日前 | 第一轮录取 |
| 7月1日-8月15日 | 第二轮录取 |
| 8月17日-8月18日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 金湾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7月1日前 | 第一轮录取 |
| 7月1日至8月15日 | 第二轮录取 |
| 高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6月26日 | 公布第一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 |
| 8月11日-17日 | 第二轮招生报名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于7月20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7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全部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
| 横琴新区 | |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 |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基本情况和佐证资料进行审查,相关行政部门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在招生系统上反馈录取结果。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
| / |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将学生录取名册上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备案,并依据录取名册进行学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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