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本地宝小编整理出关于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办事指南,如果你即将需要办理此业务,不妨收藏观看。
办理事项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
受理条件
已在市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单位
办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二楼办事大厅;
各办事处;
拱北、南湾办事窗口;
平沙、三灶社保所。
需提交资料
1、领证人的居民身份证。\n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成立登记证书》副本、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盖章的《社保缴费登记表》。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资料齐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相关文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