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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6-01-23 17:14 【我要纠错】
珠海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珠海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额度

(一) 珠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80万,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45-13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最高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80万元

家庭申请:130万元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多子女家庭: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

英才卡A卡持卡人: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0万元。

装配式建筑的: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已在我中心备案的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或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10%;购买我市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注:上浮比例可(不可)累加计算。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150万元

家庭申请:250万元

(二) 珠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80万元

家庭申请:130万元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装配式建筑的: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已在我中心备案的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或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10%;购买我市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注:上浮比例可(不可)累加计算。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80万元

家庭申请:130万元

贷款利率

(一) 珠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1%

5年以上:2.6%

(二) 珠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不低于2.525%

5年以上:不低于3.075%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最低首付比例

(一) 珠海首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二) 珠海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男最高不超过68周岁,女最高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年限。

贷款计算器

珠海缴存职工可以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测算个人可贷额度。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

(2)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4)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5)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

(6)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7)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8)符合受委托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9)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

(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

(3)卖方不动产权证;

(4)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

(5)收入证明;

(6)买方供楼活期还款账号及卖方收款账号;

(7)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8)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公积金贷款页面截图;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不动产登记及申报纳税材料。

贷款流程

1、线上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在个人“一件事”主题下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点击【我要办理】,选择珠海市,点击【立即办理】。

2、线下办理

通过珠海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专窗提交申请。

业务流程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买卖双方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专区在线办理,也可到受委托银行网点服务窗口办理。购买一手房的,由开发商企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接口核验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婚姻状况、个人征信信息等,按程序进行贷款审批。

(三)借款合同面签: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前往受委托银行,将申请资料原件供银行核验,办理借款合同面谈面签等贷款手续。

(四)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和税费缴交:申请人线上填写转移登记和申报纳税申请。购买一手房的,由开发商企业办理转移登记或预告登记手续。

(五)不动产抵押登记:受委托银行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六)公积金中心核准后,按照借款合同及有关规定发放贷款。

办理地点

办理窗口

目前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有18家:

办理地点:珠海市各含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浙商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网点服务窗口。

银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0756-12345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方式介绍:等额本息是指月还款额不变,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前期偿还金额中利息的占比大,每月还款压力较小,但是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适合收入比较稳定的借款人。

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期数÷[(1+月利率)期数-1]

每月还利息额=剩余贷款本金额×月利率

每月还本金额=每月还款额-每月还利息额

2、等额本金

方式介绍:等额本金是指月还款额递减,每月偿还的本金保持相同,利息逐月递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是可以节约更多的利息,有利于提前还款,比较适合在前期还款能力强的借款人。

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额=每月还本金额+每月还利息额

每月还本金额=贷款金额÷期数

每月还利息额=剩余贷款本金额×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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