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珠海户籍身份 > 先落户后就业 > 珠海本科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珠海本科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2023-02-06 18:14【我要纠错】

【导语】:珠海本科毕业生落户怎么办理呢?有几种落户方式?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

  一、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先落户后就业的人员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市外户籍或户籍在我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人员;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五年内;3.身体健康;4.无违反《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学历条件认定

  1.国内学历(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认证结果为准。

  2.国(境)外学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cscserzsearch.cscse.edu.cn)认证结果为准。

  三、毕业时间认定

  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起算时间,申请之日在毕业五年以内(以月为计算单位)。例: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30日之间的,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申请均视为符合条件。

  四、落户地址

  按照本市自有房产、工作单位和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落户地址。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需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其他人员共有的,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当场签订“同意其中一个业主落户该住宅”的协议书(不能当场签订的,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协议书),户籍民警审核原件后收取所有业主的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2.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所在单位集体户。

  3.在我市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其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迁入首次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后,不可再迁移到其他学历人才公共户。(下表)

学历人才公共户及对应户籍办理窗口一览表

学历人才公共户

属地派出所

名称

户籍窗口

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高新区
学历人才公共户

唐家派出所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0756-8646789

横琴新区
学历人才公共户

横琴派出所

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安分厅户籍窗口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16号

0756-8648310

金湾区
学历人才公共户

红旗派出所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

137号A1七楼

0756-7260612

0756-7260580

斗门区
学历人才公共户

井岸派出所

斗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88号东方墅商业街(东方墅营销中心旁)

0756-2783284

0756-2783287

高栏港区
学历人才公共户

高栏港派出所

高栏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厅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一楼公安服务大厅

0756-7228630

  五、入户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学历的,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签署承诺书。

  1.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载或前往户籍窗口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再由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

  (五)填写个人信息情况收集表。

  (六)落户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由公安机关核查房产情况。

  (七)落户所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原件或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户口簿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户政预约系统:点击查看

  根据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按省内和省外分为以下五种情况办理:

  (一)户口属广东省外不在高校集体户内

  1.备齐所需资料并预约后,提交入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入户珠海。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办理入户。

  (二)户口属广东省外在高校集体户内

  1.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且该证“迁往地址”为珠海市范围的,预约后,当场办理入户。

  2.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没有签发《户口迁移证》的,①带齐资料并预约后,当场审核办理《准予迁入证明》;②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③入户珠海。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并预约后,办理入户。

  (三)户口在珠海市的高校集体户内

  预约后,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四)户口属广东省内不在高校集体户内

  1.预约后,带齐资料,当场审核办理网上《准予迁入证明》。

  2.现户口所在地(外地市)公安机关网上核准迁出。

  3.预约后,凭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

  (五)户口属广东省内在珠海市外的高校集体户内

  1.预约后,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且该证“迁往地址”为珠海市范围的,当场办理入户。

  2.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没有签发《户口迁移证》的

  (1)预约后,申请人资料信息能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2)资料信息不能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由申请人与现户口所在地(外地市)公安机关协商后,根据处理结果再提出入户申请。

  七、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信息可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的,当场审核办理(核发纸质或网上《准予迁入证明》)。

  八、直系亲属随迁及随迁人员落户地址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自有房产;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工作单位集体户。申请即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配偶、未成年子女。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随申请人落户到学历人才专户。

  (二)父母。父母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落户到学历人才公共户对应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内。

  拓展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历入户】可获珠海学历人才入户预约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间/地点/指南等。

手机访问 珠海本地宝首页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在哪里申请?附申请入口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能补贴多长时间?(附补贴条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多少钱?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时间和程序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入口(附申请指南)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对象及条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珠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流程(附补贴条件+对象+经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已于2023年12月30日生效实施。这项政策对象范围扩大!

  • 2023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和港澳人才就业奖励补贴标准

    2023年度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和港澳人才就业奖励申报即将开始!补贴标准多少?详见正文。

  • 2023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和港澳人才就业奖励申报条件

    2023年度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和港澳人才就业奖励申报即将开始!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详见正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