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报珠海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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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下称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版)相应认定标准的,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一类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二类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三类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均含本数,年龄计算截止至申报当季度的最后一天)。
(三)工作成果业绩突出,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专长、主要申报依据密切相关,且专业水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且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的认定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聘用类:申报人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以人事关系或社会保险关系为准)。其中,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须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2.创业类: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前三位股东,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办企业服务;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注: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列入适用范围。我市高校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由市主管部门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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