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珠海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补办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离婚证件;
2、原婚姻登记在珠海市办理或者现一方常住户口在珠海市;
3、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补办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声明书
3.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结婚证
5.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的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6.离婚协议书(三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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