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珠海最低工资2021最新标准调整通知(持续更新)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工资仍旧保持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广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
广州及深圳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1900元/月
执行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1720元/月
执行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1620元/月
执行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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