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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城市更新改造提取办理材料
2026-09-24 11:01 【我要纠错】

【导语】:珠海公积金城市更新改造提取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借记卡、不动产权证书、改造批准文件、项目协议书及费用支付凭证等原件材料。

  办理城市更新改造提取时,申请人须按要求备齐全部原件材料,涉及配偶、父母或子女共同提取的还需补充关系证明材料。

  一、基础身份与账户材料

  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一类银行借记卡。 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原件,开户行需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不动产权证书。 需提供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用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

  二、改造项目证明材料

  更新改造批准文件。 更新改造的批准文件或纳入改造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用以确认住房已列入改造项目。

  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 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即合同书原件,载明改造内容与费用约定。

  个人分摊费用支付凭证。 个人分摊费用的支付凭证原件,证明实际支出金额。

  三、亲属关系补充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四、办理方式说明

  珠海公积金城市更新改造提取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线上可通过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或微信服务号提交,线下可前往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办理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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