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珠海供电局的通知
为顺应广大用电客户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便于客户了解每月用电量、用电规律,2018年12月1日起,珠海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时间和缴费周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一次。具体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抄表周期调整
2018年12月开始,所有用电客户由原来的单、双月抄表(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我局将于每月抄表后对系统预留手机号码的用电客户进行短信告知。
二、缴费周期调整
2018年12月开始,所有用电客户缴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每月缴清电费。每月18日前为正常缴费周期,每月19日零点开始,依法对未交清电费的客户计收电费违约金。对经我局催缴仍未结清的欠费客户,我局有权依法给予停止供电。
三、缴费方式选择
建议客户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交电费,也可选择微信、支付宝、各网点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四、免费定制短信服务
为方便客户及时获知每月电费信息、停电信息等,如您未定制短信服务或您的联络手机有变更,请及时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或变更联络手机,免费享受快捷优质的用电短信提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