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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对象一:2019年以后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对象二:2017年以前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待遇变更申请审核通过,且仍在管理服务期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申请条件:
(一)聘用类
(二)创业类
(三)顶尖人才未免租入住人才住房;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未购买人才共有产权房。
申请流程:
1.个人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栏目→高层次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申请页面,点击“住房补贴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2.单位审核。
3.初审。市、区受理机构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第三方机构评估。对申请第2次(年度)以后待遇的人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5.审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6.发放。市、区根据资金发放方案拨付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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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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