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春季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已出炉!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
招生对象:
具有金湾区户籍,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除外)。
招生办法:
(一)统筹安排学位。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二)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号),以下情况不予转学:
1.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房产或户籍所属的学区范围内学校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提供大一寸相片1张。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地产权证》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插班招生流程:
(一)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3日:学生家长向户籍(或房产)所在地的学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填报学位申请表),学校招生负责人对学生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复印”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2019年1月4日相关学校将报名学生材料上送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由基础教育室对学校上送材料进行审核。
上送材料包括:
1、金湾区插班报名表。附,学生户口簿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学籍基本信息表。
2、金湾区2020年春季转学插班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3、学校各班学生人数统计表。
(三)2019年1月10日前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将符合插班条件的学生名单通知到各相关学校,由相关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名入学时间。
(四)插班生入学后需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送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审核盖章,在所在学校学籍系统上传《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办理学籍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