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推荐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补助怎么申请?补贴标准为成功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不含公益性岗位)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200元;对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400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就业服务补助。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申请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补贴对象: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成功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本市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成功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不含公益性岗位)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200元;对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400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就业服务补助。
4.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补助花名册;
(3)求职者本人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5.申请时间和程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内向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6.资金来源:按规定从中央、省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外,由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其中涉及香洲区的,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补贴额5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