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劳务输入就业补贴标准是:输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技(职)校毕业生,每人补贴800元;输入市外其他劳动力,每人补贴500元。输送同一名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那么具体如何申请呢?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补贴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外劳务机构、市外技(职)校等机构。
2.补贴条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外劳务机构、市外技(职)校等机构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本市就业,且输入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
3.补贴标准:输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技(职)校毕业生,每人补贴800元;输入市外其他劳动力,每人补贴500元。输送同一名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4.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招用市外劳动力花名册;
(3)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首次申请时需提供原件给经办机构核查)。
属于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机构)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输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技(职)校毕业生的,同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本市营业执照和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5.申请时间和程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外劳务机构、市外技(职)校在输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的,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6.资金来源:除按政策规定从中央、省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外,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的补贴,分别由市、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