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对象是谁?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流程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期限是多久?申请时间和程序是什么?详见正文。
珠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首次招用或同一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珠海市就业补贴申请表(单位);
(2)珠海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四、申请流程:
线上办理
1、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
2、点击“企业办事”→“补贴申办”→“社保类补贴”点击对应项目申报,进入补贴申报界面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补贴申报资料并添加补贴人员完成补贴申报
3、 单位审核
线下办理
1.申请人通过现场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资料齐全当场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六、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七、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注意:脱贫人口已享受本市同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享受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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