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横琴动态公交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推出的全新公共交通出行方式,采用“网约”模式运营公交巴士,具有“点到点”直达、按需发班、高效利用公交资源、经济节能等优点。
购票规定
(一)用户购票
目前仅可通过“横琴动态公交”微信小程序在线购票,分别选择上落车站点,然后勾选出行时间和乘坐人数,最后确认行程,支付成功后等待订单匹配结果。
(二)订单支付
1、用户通过小程序进行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在约定时间、约定站点乘坐下单车辆。乘客可通过系统步行导航功能到约定上车站点乘车。
2、使用优惠券提交的订单,未完成支付前取消订单,系统将自动返还相应的优惠券;反则优惠券均不返还。使用优惠券的订单,若发生退款,优惠券不予返还;优惠券为一次性抵扣、不找零,不可进行兑现、出售、转让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票务核销
乘客支付成功后系统生成订单信息,驾驶员依据订单信息行驶至指定上车点,到达后车辆最长等待时间为3分钟,3分钟内用户未验票上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乘坐;乘车时向驾驶员提供叫车订单手机号后4位,经驾驶员对订单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可乘坐。
六、退款规则
(一)乘客完成订单支付后,后台系统根据订单进行车辆匹配派单。
1、当天未核销的订单可发起退款,核销后不支持退款;
2、支付完成3分钟内可无责取消订单并全额退款;
3、支付完成3分钟后至10分钟内申请退款则收取20%票款为手续费;
4、支付完成10分后申请退款则扣除全部票款。
(二)如遇退款订单中有多位乘客,只支持整单退款,不支持拆单退款。
(三)由于市政施工、交通管制、台风、暴雨等外界因素影响导致使乘客无法到达目的地,可申请该订单全额退款。
(四)反复连续无差额退款将被认定为恶意退款的用户,及连续多次发生车辆接到乘客前取消订单,以上客户都将被系统列入黑名单。
七、开具发票
乘车订单结束次日后的3个月内,用户可拨打0756-2650123申请开具发票,发票以电子发票的方式发送至用户提供的电子邮箱内。
八、乘车规定
(一)建议乘客提前3分钟到达乘车地点等候乘车,不得随意在机动车道招停、候车。
(二)乘客可以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3立方米的行李物品。超过30公斤或体积超过0.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8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乘车(残疾人随身专用物品、婴儿车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乘坐动态公交车辆:
1、酗酒者、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
2、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携带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以及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物品;
4、携带鸡、鸭、鹅、猫、蛇、狗(导盲犬、军警犬除外)等活体动物;
5、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以及其他禁止乘坐公共交通类的情形。
(四)乘客应当爱护车辆及车内设施,损坏车内设施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乘客自身过错造成本人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营运损失以及伤害他人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乘客所携带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物品丢失损坏自行负责。
(六)乘客乘坐横琴动态公交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进入驾驶室及其他有碍安全的位置;
2、在行车过程中与驾驶员攀谈、聊天等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催促驾驶员开快车,随意要求上下车;
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随意走动,多占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携带物品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等行为;
4、损坏车辆、损坏车厢内的设备及服务设施,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动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
5、在车内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向车窗外扔掷杂物等不良行为;
6、在车内擅自涂写、刻画或者悬挂、张贴物品;
7、在车内兜售商品、散发传单或者从事销售行为的;
8、在车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9、在车内撑伞等影响运营安全和车厢服务的行为。
(七)车辆到站时,需要下车的乘客应提前做好准备,携带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依次下车。
(八)车辆行驶途中,遇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突发性灾害等突发事件时,乘客应服从司乘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乘客侮辱、殴打、伤害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乘客违反本规定的,驾乘人员和其他乘客有权劝阻,驾乘人员可以依照本规定拒绝其乘坐;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九、横琴动态公交咨询电话:0756-2650123
十、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动态公交】可获珠海横琴动态公交购票入口,票价,购票流程指引,运营时间,服务区域,购票须知,常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