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533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2023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533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珠海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调整时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限额,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