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珠海发布最新通知,提出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及结算。
珠海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标准
1.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支付比例按本市医保现行规定执行。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应按照本市就医规定选择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本市就医的,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急诊抢救发生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其他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3.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按市内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市内标准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珠海异地就医操作步骤,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入口及指引+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结算/报销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