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按照国家确立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薄原件;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结婚证;
小孩出生证;
小孩一寸相片一张;
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小孩出生后超过一年以上无查环的,还需检查生育史,查环及其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办理地点
申领人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