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无劳动能力: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认定: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满 16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受,18 周岁后仍接受义务教育、高中 / 中职教育的也可继续享受);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收入包含工资、经营、财产、转移等各类收入,但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等不计入;财产需满足金融资产人均不超本市 24 个月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居住用途不动产等符合相关规定。
无法定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无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义务人属于特困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无履行义务能力情形。
补充说明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涵盖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丧葬服务等内容。未成年人救助供养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 周岁,保障更全面。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主体: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申请困难可委托村(社区)或他人代办,也可在广东省内任一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跨区域提交,材料收齐后转送户籍地办理。线上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专区、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并预约线下核验。
2. 提交材料:申请人及法定义务人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无劳动能力证明(老年证、残疾证、医疗诊断等)、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财产及收入申报说明;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证明(残疾证、低保证、法院裁决书等),无法定义务人需提交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集中供养人员需额外提供机构证明。
3. 受理流程:窗口核对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窗口启动信息查询,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9-39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电话:0756-8841885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38号1楼(横琴镇政府旁)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香洲区吉大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56-3366083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2号(维也娜酒店二楼)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