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本地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题为您带来珠海特困人员救助申请、珠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珠海特困人员救助待遇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办理 : 特困人员救助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待遇

办理条件

无劳动能力: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认定: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满 16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受,18 周岁后仍接受义务教育、高中 / 中职教育的也可继续享受);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收入包含工资、经营、财产、转移等各类收入,但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等不计入;财产需满足金融资产人均不超本市 24 个月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居住用途不动产等符合相关规定。

无法定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无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义务人属于特困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无履行义务能力情形。

补充说明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涵盖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丧葬服务等内容。未成年人救助供养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 周岁,保障更全面。

珠海市珠海市特困人员救助须知

办理材料

  • 1.珠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及授权书(原件 1 份,需本人或监护人签名)。
  •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1 份,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原件)。
  •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原件 1 份,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原件)。
  • 4.无劳动能力相关证明:老年人提供身份证明即可;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等年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一、二级重度残疾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
  • 5.无生活来源相关材料:收入及财产状况书面说明,金融资产、不动产等相关证明(如银行存款查询结果、房产证明等)。
  • 6.无法定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证明:无义务人的书面声明;有义务人的,提供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相关材料(如特困人员证明、低保材料、残疾证、在校证明等)。
  • 7.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原件 1 份,需申请人或监护人签署)。
  • 8.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 9.其他补充材料:未成年人在校证明(如接受义务教育、高中 / 中职教育)、医疗诊断证明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办理流程

    1. 申请主体: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申请困难可委托村(社区)或他人代办,也可在广东省内任一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跨区域提交,材料收齐后转送户籍地办理。线上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专区、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并预约线下核验。

    2. 提交材料:申请人及法定义务人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无劳动能力证明(老年证、残疾证、医疗诊断等)、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财产及收入申报说明;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证明(残疾证、低保证、法院裁决书等),无法定义务人需提交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集中供养人员需额外提供机构证明。

    3. 受理流程:窗口核对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窗口启动信息查询,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9-39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电话:0756-8841885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38号1楼(横琴镇政府旁)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香洲区吉大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56-3366083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2号(维也娜酒店二楼)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珠海市特困人员救助具体申请地址

      更新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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