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 所需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申请流程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机构
珠海市就读高校或当地银行